TEXAS INSTRUMENTS CC2652RSIP SimpleLink 多协议 2.4-GHz 无线系统封装模块安装指南
最终用户的手册信息
OEM 集成商必须注意不要在集成此模块的最终产品的用户手册中向最终用户提供有关如何安装或移除此 RF 模块的信息。 最终用户手册必须包括本手册中所示的所有必需的监管信息/警告。
1. 射频功能和频率范围
CC2652RSIPMOT 设计为在 2.4GHz 频段运行
笔记:
每个 2.4GHz 频段中传输的最大射频功率为 5 dBm。
2. FCC/IC认证及声明
此设备适用于以下条件下的 OEM 集成商:
- 天线的安装必须使天线和用户之间保持 20 厘米,
- 发射机模块不得与任何其他发射机或天线位于同一位置。
- 为遵守限制最大 RF 输出功率和人体暴露于 RF 辐射的 FCC/IC 法规,在移动暴露条件下包括电缆损耗在内的最大天线增益不得超过:
- 在 5.3 GHz 频带中为 2.4 dBi
如果这些条件无法满足(例如ample 某些笔记本电脑配置或与另一个发射器共存),则 FCC / IC 授权不再被视为有效,并且 FCC / IC ID 不能用于最终产品。 在这些情况下,OEM 集成商将负责重新评估最终产品(包括发射器)并获得单独的 FCC/IC 授权。
2.1 FCC
TI CC2652RSIP 模块已通过 FCC 认证,可作为单模块发射器。 该模块是经过 FCC 认证的无线电模块,带有模块化授权。
请注意,未经合规负责方明确批准的更改或修改可能会使用户操作设备的权限失效。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操作需遵守以下两个条件:
- 本设备不得造成有害干扰。
- 本设备必须承受任何收到的干扰,包括可能导致设备意外操作的干扰。
警告
FCC RF 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 FCC 针对非受控环境所规定的辐射暴露限制。本设备的安装和操作应使辐射器和身体之间的距离至少为 20 厘米。
本设备已经过测试,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对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为住宅安装提供合理的保护,防止有害干扰。本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辐射射频能量,如果不按照说明进行安装和使用,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但是,并不能保证在特定安装中不会发生干扰。如果本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有害干扰(可通过关闭和打开设备来确定),建议用户尝试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来纠正干扰:
- 重新调整或重新定位接收天线。
- 增加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
- 将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连接的电路不同的电路上的插座。
- 请咨询经销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或电视技术人员以获取帮助。
2.2 CAN ICES-3(B)/NMB-3(B) 认证和声明
TI CC2652RSIP 模块已通过 I2652C 认证,可用作单模块发射器。 TI CCXNUMXRSIP 模块符合 IC 模块化认证和标签要求。 IC 遵循与 FCC 相同的测试和规则,涉及授权设备中的认证模块。
本设备符合加拿大工业部免许可 RSS 标准。
操作需遵守以下两个条件:
- 本设备可能不会造成干扰。
- 本设备必须承受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设备意外操作的干扰。
警告
IC 射频辐射暴露声明:
本设备符合针对不受控制的环境规定的 IC 辐射暴露限制。 安装和操作本设备时,散热器与您的身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应为 20 厘米。
2.3 最终产品标签
该模块的设计符合 FCC 声明,FCC ID:ZAT-CC32652RSIP。 使用此模块的主机系统必须显示一个可见标签,指示以下文本:
- 包含 FCC ID:ZAT-CC2652RSIP
该模块的设计符合 IC 声明,IC:451I-CC32652RSIP。 使用此模块的主机系统必须显示一个可见标签,指示以下文本: - 包含 IC:451H-CC2652RSIP
2.4 器械分类
由于主机设备的设计特征和配置差异很大,因此模块集成商应遵循以下有关设备分类和同步传输的指南,并从他们首选的监管测试实验室寻求指导,以确定监管指南将如何影响设备合规性。 监管流程的主动管理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计划外测试活动而导致的意外进度延迟和成本。
模块集成商必须确定其主机设备与用户身体之间所需的最小距离。 FCC 提供设备分类定义以帮助做出正确的确定。 请注意,这些分类仅供参考; 严格遵守器械分类可能无法满足监管要求,因为近身器械的设计细节可能差异很大。 您首选的测试实验室将能够帮助确定适用于您的主机产品的设备类别,以及是否必须向 FCC 提交 KDB 或 PBA。
请注意,您使用的模块已获得移动应用程序的模块化批准。 便携式应用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射频暴露 (SAR) 评估。 无论设备分类如何,主机/模块组合也可能需要接受 FCC 第 15 部分的测试。 您首选的测试实验室将能够帮助确定主机/模块组合所需的确切测试。
2.5 FCC 定义
便携式:(§2.1093) — 便携式设备被定义为设计用于使设备的辐射结构位于用户身体 20 厘米以内的发射设备。
移动设备:(§2.1091) (b) — 移动设备被定义为设计用于非固定位置的传输设备,并且通常以这样一种方式使用,即通常在两者之间保持至少 20 厘米的间隔距离发射器的辐射结构和用户或附近人员的身体。 根据 §2.1091d(d)(4)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ample,模块化或台式发射器),设备的潜在使用条件可能不允许将该设备轻松分类为移动或便携式。 在这些情况下,申请人有责任根据对特定吸收率 (SAR)、场强或功率密度(以最合适者为准)的评估,确定符合设备预期用途和安装要求的最小距离。
2.6 同步传输评估
该模块尚未经过评估或批准用于同时传输,因为无法确定主机制造商可能选择的确切多传输方案。 通过模块集成到主机产品中建立的任何同时传输条件都必须根据 KDB447498D01(8) 和 KDB616217D01,D03 中的要求(适用于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上网本和平板电脑应用程序)进行评估。
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在以下情况下,可将经过移动或便携式暴露条件认证的发射器和模块集成到移动主机设备中,无需进一步测试或认证:
- 所有同步发射天线之间最接近的间隔是>20 cm,
Or - 所有同步发射天线的天线间隔距离和 MPE 合规性要求已在主机设备中至少一个经过认证的发射器的申请文件中指定。 此外,当经认证可用于便携式使用的发射器被集成到移动主机设备中时,天线必须与所有其他同时发射天线的距离 > 5 cm。
- 最终产品中的所有天线必须距离用户和附近人员至少 20 厘米。
3. 欧盟/英国认证和声明
3.1 射频暴露信息 (MPE)
该设备已经过测试,符合射频 (RF) 暴露的适用限制。 为符合射频暴露要求,该模块必须安装在主机平台上,该主机平台旨在与用户相距至少 20 厘米的距离。
3.2 简化的 CE DoC 声明
德州仪器特此声明,无线电设备类型 CC2652RSIPMOT 符合指令 2014/53/EU。
欧盟符合性声明的全文可在以下互联网地址找到:
- CC2652RSIPMOT:http://www.ti.com/lit/pdf/SSZQPR5
3.3 简化的 UK DoC 声明
德州仪器特此声明,无线电设备类型 CC2652RSIPMOT 符合 2017 年无线电设备法规
欧盟符合性声明的全文可在以下互联网地址找到:
- CC2652RSIPMOT:http://www.ti.com/lit/pdf/SSZQPR5
3.4 废弃电气电子设备(WEEE)
废弃电器及电子设备 (WEEE)
此符号表示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您的产品和/或电池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处理。 当本产品达到使用寿命时,请将其带到当地政府指定的收集点。 正确回收您的产品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3.5 OEM/主机制造商责任
OEM/主机制造商最终负责主机和模块的合规性。 最终产品必须根据无线电设备指令 (RED) 的所有基本要求进行重新评估,然后才能投放欧盟和英国市场。 这包括重新评估发射器模块是否符合 RED 的无线电和 EMF 基本要求。 未经重新测试作为多无线电和组合设备的合规性,不得将该模块并入任何其他设备或系统。
3.6 天线规格
在所有情况下,最终产品的评估必须符合无线电设备指令第 3.1(a) 和 (b) 条的基本要求、安全性和 EMC 以及任何相关的第 3.3 条要求。
- 以下天线在符合性测试中得到验证,为符合要求,不得修改天线。 所有其他操作配置需要单独批准,包括不同的天线配置。
2. 如果主机平台与该模块一起安装了任何其他同传无线电,或无法保持以上限制,则需要单独进行射频暴露评估和CE设备认证。
4. 最终产品标签
为了符合在加拿大、欧洲、大不列颠和美国使用的 CC2652RSIP 模块化认证,OEM/主机制造商必须包括以下前amp最终产品和用户手册上的标签:
阅读有关本手册的更多信息并下载 PDF:
文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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